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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文件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福清市2021年公开招聘编内新任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的研究生采取面试考核择优聘用(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福清市教育局共同组织,由福清市纪委派驻福清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介入监督。
(一)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编写教案、片段教学方式。
(二)面试教材。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三)面试考场管理。面试考场采用封闭式管理。面试室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安排监察人员对面试全程进行监督。
(四)面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科若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时,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成绩。面试成绩即聘用成绩,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根据应聘人员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