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长乐区2022年教师招聘的有关规定,具体公示和聘用如下
公示和聘用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均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从考试总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另行组织体检和考察。聘用对象应在长乐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