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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6人公告

福建医疗卫生考试网 | 2025-07-14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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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编外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福州神经精神病院)成立于1953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目前医院有福州院区(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闽清院区(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28号)和福州医学心理咨询中心(目前设在福州院区),形成“一院两区一中心、协同发展”的办医格局。我院为国家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福州市精神医学中心、福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精神病专业为福建省临床重点专科,脑脊液细胞学检验诊断技术处于全省领先水平。2023年5月我院加入福州市第二医院牵头组建的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充分利用总集团医院统筹的有利条件,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开创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共计划招聘46人,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5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及以上,30及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月),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第1天前取得(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八)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不达3:1开考比例的,经医院研究后确定是否放宽至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四、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25年7月24日9:00~7月30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应届生上传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学信网的学籍认证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也需上传证件扫描件及学信网的学位、学历认证;往届生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的学位、学历认证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为2025年应届毕业无法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00~7月30日17:00。进入面试前,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应于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25年7月24日9:00~7月30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7月31日12: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诉。

  (四)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按照网站通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岗位:《岗位信息表》中的03、04、05、06岗位

  2.笔试内容:笔试时间长度90分钟。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3.笔试时间、地点:后续另行通知。

  4.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设置为60分。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通过报名网站、本单位网站查询。

  (二)技能考试

  1.技能考试岗位:《岗位信息表》中的01、02临床护理岗位

  2.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后续另行通知。

  3.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设置为70分。

  (三)面试

  1.面试针对所有岗位。

  2.需笔试的岗位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则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3.需技能考试的岗位,达到技能合格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4.面试采用面谈方法,面谈时间3-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设置为70分。

  5.面试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五名评委评分总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除以三)。

  6.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我院官网公布。

  7.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技能考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

  需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需技能考试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照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

  2.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或技能考试、面试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或技能考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或技能考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

  本单位对笔试、技能、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需要报考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等材料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录用

  (一)我院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拟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是否确定递补人选。

  九、有关事项

  (一)待遇:根据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三)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网站是我院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我院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咨询和监督

  咨询:院组织人事部0591-63069951

  监督:院纪检监察室0591-63069950

  本公告由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附件:2025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xlsx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2025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www.fzsdsyy.com/ywgk/show/48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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