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长乐区2021年教师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长乐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福州长乐区补充招聘269名教师不得报考情况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长乐区在编在岗教师(含编外合同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完整公告请查看《2021年福州长乐区补充招聘269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