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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15人公告

福建省人社局事业单位 | 2025-04-1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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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4〕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号)和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发长乐区公益性岗位等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24〕215号)等文件精神,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收1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于辅助性工作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辅助开展我镇安全巡逻和保洁等一般事务性工作。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3楼308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591-28901779)。

  三、岗位招聘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福州市本地户籍;

  2、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3、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

  6、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认定结果以人社部门出具的文书为准)。

  四、岗位薪酬待遇及聘用期限

  1、本次招收公益性岗位为B类公益性岗位,岗位基本工资2300元/月(以上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本次招收人员劳动合同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招收;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招收。试用期与正式招收后的报酬标准相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另行通知。

  报名材料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对)、学籍在线检验报告或毕业证书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类别的《就业创业证》(未办理人员可前往福州市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办理)。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xls

  原文标题:2025年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公告公示-政务公开-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http://www.fzcl.gov.cn/xjwz/zwgk/gggs/202504/t20250414_50037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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