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李*韵等9位同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福州市晋安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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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3年6月14日至6月20日(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考录主管部门电话0591-86293925
招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电话0591-83650181
原文标题:关于福建省2023年度福州市晋安区拟录用人员的公示(二)
原文链接: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fz/klbulletin/39eec30e-0150-4c4a-a7c4-e23005d461c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