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闽人发〔2006〕10、11号、榕人综〔2011〕100号、闽教规〔2022〕3号及榕政办〔2021〕65号等文件精神规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以下简称“参聘教师”),具体笔试时间如下
笔试
1. 应聘人员均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新任教师招聘笔试,有关事项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中小学(含特教)、幼儿园招聘岗位报考者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高级职业中学(专业类)招聘岗位报考者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中小学(含特教)、幼儿园招聘岗位报考者笔试原始成绩计算方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60%。
2.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加分政策。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5月10日上班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罗源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加分审核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3. 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 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笔试原始成绩为150分,则先换算成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而产生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截止时间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