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通过,在编制部门核定的限额和人员结构内,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80名卫健系统医技人员。想要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体如下
公开招聘人员的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考,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普通院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年龄限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及持有相关专业师级职称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体年龄放宽规定详见招聘岗位表)。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研究生、本科生均不能以本科学历或大专学历报考)、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县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