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福建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有关要求,薛海燕同志符合招聘职位的报名条件,经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平潭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8月20日至8月26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疑义,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91-62537164 / 0591-62537019
通讯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大道东段28号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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