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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聘党群工作者资格复核公告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1-06-23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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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2021年公开招聘党群工作者(原村级全职文员)公告》及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区2021年公开招聘党群工作者资格复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1年6月24-25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地点

  请入围此次党群工作者资格复核的考生到各自报考的相应片区参加资格复核。

  1.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党群工作处(303)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镇红山村加田下65号

  联系方式:0591-23128889

  2.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1号楼3层综合事务服务中心3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翠园南路10号

  联系方式:0591-62881036

  3.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管理局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管理局党群工作处421办公室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原安置小区国昌路1号

  联系方式:0591-23133855

  4.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

  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党群工作处319办公室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山大道中段3号(麒麟荣誉旁)

  联系方式:0591-86160287

  二、考生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

  ⒉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如为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为2021年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且毕业证书还未取得的,需提交《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并在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再递交审核;

  3.户口本原件和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在岚、在编且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区属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含劳务派遣性质)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明确身份性质),其中区属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在职证明应由集团或总公司开具;

  5.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于考察前提交);如为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应携带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考察前提交)。

  三、其他说明

  若考生无法按时参加资格复核且未进行说明报备的,视为放弃资格。

  放弃资格的,考生需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手写弃权声明并签字,并于6月25日上午12:00前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提交弃权声明。

  附件:参加资格复核考生名单

  附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doc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3日

  原文标题: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21年公开招聘党群工作者资格复核的通知

  文章来源:平潭政府网http://www.pingtan.gov.cn/jhtml/ct/ct_8415_1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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