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核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经体检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及学习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原文链接:2021年福州罗源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