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验区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人选名单通知,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的暂行办法》(岚综委人才〔2020〕2号)等文件规定,经区经济发展局审核研究,认定陈俊宇同志为实验区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现予以公布。
附件:实验区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名单
2021年4月25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文章来源:关于公布实验区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人选名单通知http://www.pingtan.gov.cn/jhtml/ct/ct_8415_99220